辛集市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 2016-11-16 作者:辛集市编办
关于印发《辛集市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市政府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们制定了《辛集市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14日
辛集市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及《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辛政办字〔2016〕26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将检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强化事业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为各类事业单位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抽查对象和内容
抽查对象为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抽查内容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
三、抽查方式方法
抽查方式主要分为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工作中可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互为补充。根据工作需要,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抽查。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做出的专业结论。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制定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的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法人登记系统已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并于每年3月31日前进行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审查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将熟悉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每年更新一次。
(四)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择机对事业单位履职尽责、服务社会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工作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和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至少1次,抽查比例为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单位数的1%—3%。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2—3名,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查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全程记录,确保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果通过机构编制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其主管部门通报反馈,列入事业单位异常信息名录库,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对涉及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市编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书面审查类)
2.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地核查类)
3.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网络监测类)
附件1
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书面审查类)
提报单位(公章):
举办单位(公章):
年 月 曰
事业单位书面审查事项清单(一)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自 查 内 容 |
自 查 结 果 |
|
有无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有口 |
无口 |
是否按规定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 |
是口 |
否口 |
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是口 |
否口 |
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 |
是口 |
否口 |
证书是否按要求悬挂 |
是口 |
否口 |
证书与印章有无出租、出借行为 |
有口 |
无口 |
印章是否在公安机关指定店户刻制 |
是口 |
否口 |
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名称是否一致(公章、财务专用章、牌匾) |
是口 |
否口 |
有无擅自加挂牌子的行为 |
有口 |
无口 |
实际住所与核准登记是否一致 |
是口 |
否口 |
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有效(没有资质、执业许可的单位此项不填写) |
是口 |
否口 |
有无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情况 |
有口 |
无口 |
有无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 |
有口 |
无口 |
财务是否独立核算 |
是口 |
否口 |
净资产是否为负或者为零 |
是口 |
否口 |
有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 |
有口 |
无口 |
是否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 |
是口 |
否口 |
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
是口 |
否口 |
举办单位(公章): 负责人: 审核人:
事业单位书面审查事项清单(一)填表说明
1、“有无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看本单位实际开展业务情况与证书的宗旨业务范围是否一致,一致的在“无”处打对号,不一致的在“有”处打对号。
2、“是否按规定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看自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有无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书,有的在“是”处打对号,没有的在“否”处打对号。
3、“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看本单位实际情况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是否一致,是否申请了变更登记,一致或不一致已在规定时间内申办变更登记的在“是”处打对号,不一致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办变更登记的在“否”处打对号。
4、“证书正、副本是否齐全”看是否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各一本,有并齐全的在“是”处打对号,无或不齐全的在“否”处打对号。
5、“证书是否按要求悬挂”看证书正本是否悬挂在显要位置,已悬挂的在“是”处打对号,未悬挂的在“否”处打对号。
6、“证书与印章有无出租、出借行为”看本单位证书、印章使用备案,有出租、出借行为的在“有”处打对号,无出租、出借行为的在“无”处打对号。
7、“印章是否在公安机关指定店户刻制”看本单位印章是否在公安机关指定店户刻制并留存印鉴,是的在“是”处打对号,不是的在“否”处打对号。
8、“开展工作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名称是否一致(公章、财务专用章、牌匾)”看公章、财务章、牌匾是否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名称一致,一致的在“是”处打对号,不一致的在“否”处打对号。
9、“有无擅自加挂牌子的行为”看实际挂牌情况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名称、批文是否一致,一致的在“无”处打对号,不一致的在“有”处打对号。
10、“实际住所与核准登记是否一致”看实际地址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住所是否一致,一致的在“是”处打对号,不一致的在“否”处打对号。
11、“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有效(没有资质、执业许可的单位此项不填写)”看相关资质、执业许可证书是否有效,有效在“是”处打对号,无效的在“否”处打对号。
12、“有无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情况”看单位是否自行停业或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活动,是的在“是”处打对号,不是的在“否”处打对号。
13、“有无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看相关部门有没有诉讼或投诉本单位情况,有的在“有”处打对号,没有的在“无”处打对号。
14、“财务是否独立核算”看单位是否有单独财务账簿,有的在“是”处打对号,没有的在“否”处打对号。
15、“净资产是否为负或者为零”看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账簿,净资产合计为零或为负的在“是”处打对号,净资产合计不为零且不是负数的在“否”处打对号。
16、“有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看净资产合计是否无缘由的大幅减少,是的在“有”处打对号,不是的在“无”处打对号。
17、“是否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看除了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否还有别的法人证书,有的在“是”处打对号,没有的在“否”处打对号。
18、“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看实际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情况是否用于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是的在“是”处打对号,不是的在“否”处打对号。
事业单位书面审查事项清单(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数量 (个) |
具体名称 |
是否符合规定 |
|
单位所挂牌子个数及名称(按主次排列) |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单位刻制印章个数及名称(按主次排列) |
|
|
是口 |
否口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
|
是口 |
否口 |
举办单位(公章): 负责人: 审核人:
注:1.事业单位所挂牌子包括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牌子、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牌子以及事业单位法人自行加挂的各种牌子。
2.事业单位法人刻制印章情况包括行政章、各类业务用章和与所挂牌子相对应的各种印章的名称。
附件2
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实地核查类)
事业单位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预约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本核查表适用于实地核查评价。
2. 每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3. 核查评价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目数为0项,为合格; 不合格项目数≧1项,为不合格。
4. 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5. 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
序号 |
核查 项目 |
核查 内容 |
核查标准 |
评价 意见 |
备注 |
||||||||||
1 |
场所要求 |
印章及名称 |
符合:事业单位印章、名称牌匾与核定的名称一致,证书正本悬挂在显要位置。 不符合:事业单位印章、名称牌匾与核定的名称不一致,未悬挂证书正本(无挂牌单位视为不符合)。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2 |
住所 情况 |
符合:有稳定的办公场所且办公场所与证书登记地址一致,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不符合:无稳定的办公场所或办公场所与证书登记的地址不一致或设备设施无法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3 |
人员管理 |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
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符合法定程序。 不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定程序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4 |
从业人员情况 |
符合: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不符合:无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数量无法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5 |
财务及经营管理 |
经费来源及开办资金 |
符合:有经费来源,且开办资金数额可以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符合:无经费来源,或开办资金数额无法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6 |
财务独立核算 |
符合:有独立的财务账户或账目独立核算。 不符合:无独立的财务账户且账目不独立。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7 |
财务 状况 |
符合:净资产不低于注册开办资金的80%,或不高于注册开办资金的20%。 不符合:净资产低于注册开办资金的80%,或高于注册开办资金的20%。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8 |
抽逃开办资金 |
符合: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 不符合:有抽逃开办资金行为。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序号 |
核查 项目 |
核查 内容 |
核查标准 |
评价 意见 |
备注 |
||||||||||
9 |
履职情况 |
业务开展情况 |
符合:按照核定的宗旨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 不符合:未按照核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或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10 |
年度报告公示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填报情况 |
符合:年度报告公示各项内容填写与单位实际相符。 不符合:年度报告公示各项内容填写与单位实际不相符。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11 |
其他情况 |
相关资质(执业许可) |
符合: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有效。 不符合: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无效。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国家未规定必须取得相关资质或执业许可的单位视为符合 |
||||||||||
12 |
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情况 |
符合: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情况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符合: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情况不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13 |
档案保管情况 |
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完整并妥善保管。 不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不完整。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核查结果 |
辛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执法人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对该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 核查意见如下: 口 合格 口 不合格 |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举办单位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单位情况 补充说明 |
年 月 日 |
||||||||||||||
核查人员 |
姓名 |
单位 |
执法证号 |
||||||||||||
|
|
|
|||||||||||||
|
|
|
|||||||||||||
|
|
|
附件3
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网络监测类)
事业单位名称: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本核查表适用于网络监测评价。
2. 每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3. 核查评价的确定标准:不符合项目数为0项,为合格; 不合格项目数≧1项,为不合格。
4. 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5. 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
序号 |
核查 项目 |
核查 内容 |
核查标准 |
评价 意见 |
备注 |
1 |
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
年度报告公示报送情况 |
符合: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报告公示并领取证书。 不符合:未能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报告公示或未领取证书。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2 |
年度报告公示填写情况 |
符合: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按要求填写,完整规范。 不符合: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未按要求填写,不规范。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3 |
变更登记时效 |
申请变更登记情况 |
符合: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不符合: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能提出变更申请。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4 |
印章印记备案情况 |
符合: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自领取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印章印迹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不符合: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自领取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未能将相关印章印迹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5 |
审批机关批文 |
符合:批文名称与申请变更名称一致。 不符合:批文名称与申请变更名称不一致。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
6 |
变更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
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符合法定程序。 不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定程序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序号 |
核查 项目 |
核查 内容 |
核查标准 |
评价 意见 |
备注 |
7 |
变更住所 |
住所情况 |
符合:有新的稳定的场所及设备设施。 不符合:无新的稳定的场所或设备设施。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8 |
变更经费来源 |
经费来源变更证明文件 |
符合:有经费来源变更证明文件。 不符合:无经费来源变更证明文件。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9 |
变更开办资金 |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及财务状况 |
符合: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与财务现状一致。 不符合: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与财务现状不一致。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10 |
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 |
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情况 |
符合:宗旨业务范围与批文相符,相关资质(执业许可)继续有效。 不符合:宗旨业务范围与批文不符,或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无效。 |
口符 合 口不符合 |
|
核查结果 |
辛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执法人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对该事业单位进行了网络监测。 监测意见如下: 口 合格 口 不合格 |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
辛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印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