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字〔2013〕3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职能转变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摸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调查摸底事项共12项: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事项;投资审批事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事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需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行业协会商会;行政机关、事业机构直接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事项;设置许可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二、填报方式
请按调查统计表表样认真填写(电子表格可从河北机构编制网www.0720supporters.com下载)。纸质表格填好后加盖部门公章,并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新闻资讯办。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单独填报分别按期报新闻资讯办;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和部门管理事业机构,由省主管部门填报分别按期报新闻资讯办;各设区市、各县(市、区)按照省政府部门的填报模式分级组织,并由各设区市机构编制部门整理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有关要求
对政府转变职能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摸底,是深化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调查摸底情况,将作为下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对调查摸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提出取消、下放、整合等意见和建议,严肃认真填写统计表,防止出现错报、漏报、瞒报问题。
联 系 人:朱小永 张燕,联系电话(传真):0311—****1286、****2793,电子邮箱:tgc****2775@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2号,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调查统计表表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