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6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合同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省财政厅《省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冀财综〔2014〕34号)及省发改委、编委办、财政厅和工经联(以下简称四部门)《关于2016年河北省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有关工作通知》中2016年省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到目前为止,我们已按照程序对各部门报送的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四部门根据财政预算金额研究提出了65个服务项目购买金额,请你们与有关行业协会协商签订服务项目购买合同(合同样本附后),并于6月25日前报报省工经联(固定购买服务)、新闻资讯办(临时购买服务)。逾期不报的视为双方不同意执行服务项目。
联系电话:省工经联田建中85275021
新闻资讯办李劲飞****1753
附件:1、河北省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合同(样本)附件一.doc
2、2016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项目经费附件二.xls
2016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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