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高度重视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乡镇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加快乡镇机构改革步伐。截至目前,全市17个县(区)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已全部批复,各县(区)正在研究制定各乡镇机构改革“三定”规定,近期即将全部完成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协调和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由编制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统一思想、加快进度、积极稳妥、扎实推进”的工作思路。
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在深入县区调查研究基础上,2010年11月,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召开县区编委办主任会议,对改革具体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市编委及市编办领导多次深入县区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编办抽调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各县(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进行了审核,及时予以批复。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改革中张家口市既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要求,又充分体现乡镇的实际情况和地域特点。(张家口市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