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自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以来,我省各级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克服时间短、任务重、经费紧张等困难,加班加点、兢兢业业,在全国率先完成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扬先进,激励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干部职工爱岗敬业、锐意进取,进一步完善我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经报新闻资讯办领导同意,拟以新闻资讯办名义对全省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单位: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各项改革中成绩突出;工作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优良;按规定时限开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并正常使用;在完成登记管理日常工作、年检、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成绩显著。为本地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同级党委、政府、编委办的充分肯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信念坚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登记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施网上登记工作业绩突出,在登记管理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设区市登记局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各设区市登记局的先进单位由省局推荐评定,县(市、区)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及市级先进个人由各设区市登记局推荐审定,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要求:各设区市登记局先进事迹材料和推荐所辖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均需电子版,1500字左右)务必于2011年10月18日前报送省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上报先进事迹材料要真实、扼要,重点突出。
联系人:冯卫国
电 话:0311—****2787
邮 箱:fwgly@yahoo.com.cn
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表:
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 |
县(市、区)先进单位 |
先进个人 |
石家庄市 |
2 |
3 |
承 德 市 |
1 |
1 |
张家口市 |
1 |
2 |
秦皇岛市 |
1 |
1 |
唐 山 市 |
1 |
2 |
廊 坊 市 |
1 |
1 |
保 定 市 |
2 |
3 |
沧 州 市 |
2 |
2 |
衡 水 市 |
1 |
1 |
邢 台 市 |
2 |
2 |
邯 郸 市 |
2 |
2 |